2014-06-23

從「RAA」與「R&R」來看性產業


「你所不知道的日本戰後歷史,RAA」
水龍敬,民明書房,2014

其實水龍敬的作品是有經過考證的,就是所謂的「RAA」,是「Recreation and Amusement Association」的簡寫,而直接翻譯過來是「休閒與娛樂協會」,當然日本人更喜歡直接稱作是「特殊慰安施設協会」,是由日本政府與當時的 GHQ(也就是麥克阿瑟所指揮的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 )所籌建,目的是保護日本國內的婦女,免於發生過多由駐日美軍引起的強暴案件(米軍は公娼制度を認めず慰安所を置かないことが判明しており、占領軍による日本の一般女性に対するレイプ事件が予測されたため)

RAA 的成立,其實是一種預防手段,因為在歐陸戰場,以及在日本終戰前就淪陷的沖繩地區,都發生了美軍強暴當地婦女的事件,歐洲有一萬四千(一說一萬一千零四十)位婦女受害,沖繩估計有一萬位婦女受害,而在美軍為主的盟軍登陸日本的本土後算起,光是最初的十天,單單在神奈川縣就有一千三百多例強暴事件,而一個月後,根據現今的資料去估算,則是至少有三千五百人受害

其實怎麼看?我認為性慾這種東西本來就是本能,問題在於要怎麼發洩它,其實合法的娼妓是最好的解決方法,尤其是對於遠在異地的年輕軍人而言,在沒有作戰時,要如何去「適當且合法的」發洩壓力是個好課題,尤其是在有歐洲、沖繩的例子後,在情況更為敏感的日本本土,絕對有必要去處理,而且解決方法?就是 RAA 了

而當初這些婦女被徵召的理由,就是簡簡單單的「日本女性の貞操を守る犠牲として愛国心のある女性」,也就是「保護日本女性貞操的愛國女子」,讓這些婦女犧牲自己,保護國內的女性免於美軍的毒手(好像把美軍講成是淫獸了?)

而從日本投降、美軍接管日本的 1945 年底,到發生各類醜聞後,以「性病蔓延、無法防治」為理由,由 GHQ 發布命令將 RAA 給廢止的 1946 年中旬,大約有五萬五千(一說是五萬三千)位婦女投入這個工作,而他們的薪水與待遇都不錯,用自己的身體來侍奉美軍的代價,是優越的生活環境與物質享受,跟難以想像的高薪,最高曾經有五萬元日幣的紀錄,用一九四五年的幣值換算到今日,就是每個月有一億兩千五百萬日幣,十分驚人

而所有事情都有兩面,有一種說法是 RAA 根本無法阻止各地大量發生的強暴案件,而另一種說法是在 GHQ 發布命令將 RAA 給廢止的一九四六年中旬後,有紀錄的強暴案件是原來的八倍(每日三百件通報),同樣的兩面道理,也可以套用在「人」上面,只是似乎是一面倒就是了

那些在 RAA 工作的婦女,她們被冠上「妓女、蕩婦」的稱呼,在她們心中,她們犧牲了自己的身體去戰鬥,以「國營娼婦」(也就是「公娼」)的姿態來保護國內的婦女,但是卻被她們所保護的「婦女們」辱罵、鄙視,在至今的日本依然有許多人在中傷、嘲諷她們,而忽略了她們的犧牲

其實台灣也有類似的服務計畫與設施,應該是由所謂的 HSA, Taipei (美軍招待所)負責,處理美軍的 R&R(所謂 Rest and Recreation Program,駐外美軍的休息策略),而在今日的北投就有類似 RAA 的設施存在,只是是民間私營的,跟政府合作就是了,下面這張有興趣的可以去找資料


Five-day bonanza(五日豐富之旅)
美國時代雜誌,1967.12.22

其實不只台灣與日本,在越南、曼谷、香港、檀香山、馬尼拉、檳城、吉隆玻、雪梨等地都是 R&R 計畫提供的休息城市,而這些地方的「美軍取向特殊行業」也都挺興盛的

如果你一昧地說這種娼妓是錯的,然後這些婦女都是「娼婦」,容我說一句「你這儒家文化教出來的假道學真是可悲」,畢竟這是有歷史包袱的,而在幾十年後,將這些人事已非的「傷疤」挖出來有意義嗎?其實沒有,不論是指責美軍的醜陋、指責政府的與美軍的共犯關係、指責這些婦女的毫無節操、指責現今社會的假道學都沒有意義,既沒有建設性也十分的沈重

然而,你不可忽略這些婦女貢獻(各方面上),也不可以忽略在政治意圖上、社會穩定的目的後,那可觀的經濟效益(在一九六五年為止,這種特殊消費行為給台灣帶來了十五億美金的收入),在那個戰後飄搖的年代,這些金錢的流通,在經濟上的貢獻可以說無可取代的巨大

是啊,我是贊成「合法」娼妓的,我最討厭那種說著「色情有害」、「色情行業應該滅絕」這種觀念,有個扭曲的價值觀,不惜扭曲一切言論也要這些讓自己「不愉快」的事物從自己視線中消失的人了,當我們把古老而悠久(耶穌他老婆可是做雞的),某種程度上甚至是人類社會中不可或缺的性產業視為社會毒瘤而趕盡殺絕時,或是各地方政府為了性交易專區落腳何處踢皮球時,有多少人是過著淫蕩的生活,或是在「招待所」夜夜笙歌?

當我們把性視為污穢時,為何不正面的去面對它?而不是像是儒家文化一樣可悲而食古不化,而這些反對「合法與正當的性」的人們,這些動機、厭惡的泉源,是不是就是那些將從事性產業的人們、將自己的性自由自在表現出來的人們、貶低成比自己還要低賤、低俗的存在嗎?

請問一下,這是什麼膚淺的差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